将低价购买的一处普通民宅开发成四层“小洋楼”后,每层以高价出售。为了还债,又伪造证件骗取了房屋所有权证,将“小洋楼”抵押贷款,由此引发一起长达10年的房产纠纷案。河南省新野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房产纠纷监督案,不但让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还监督相关部门撤销了假房屋所有权证,让无辜百姓静心安居。
伪造证件设骗局
“空中楼阁”作抵押
2011年10月,阿波用15万元购买了位于新野县的一处房产,后又出资20万元将该处宅基地开发为四层“小洋楼”。
2014年3月,阿波用妻子明花的名义伪造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新野县原房管局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随后,明花委托某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将该房产评估为160万元。同年4月,阿波以该房屋所有权证为抵押,向白有借款8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并就该债权办理了抵押登记。阿波用这笔借款还了部分外债。
2015年4月,到了还款期限,阿波以种种理由不予偿还白有借款。白有决定走法律程序。经白有申请,新野县公证处出具了执行证书。此后,白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野县法院在立案执行中发现,四层“小洋楼”已全部售出。楼内住着的3户居民情绪激动地拿出各自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声称他们才是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并且已经在此居住多年。
白有亲自到现场了解实情后,才恍然大悟:抵押给自己的房子早已卖给了他人,自己得到的不过是“空中楼阁”。
抵押房产早出售
拍卖风波惹争端
被抵押的房产,为何有3户人家居住多年?
原来,早在2012年,阿波建成四层“小洋楼”后,便四处打广告卖房子。2013年春天,老高看到售房广告后,以19.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小洋楼”的第三层。此后,杨惠以18万元买下了一层,小陶以20万元购买了二层和四层。四层“小洋楼”被全部售出的背后,正是阿波精心策划的“一房多卖”骗局。巧合的是,几位买家因种种原因,均未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
2017年春的一天,老高回家时发现自家大门被贴上了法院的拍卖公告。老高立即联系其他户主,并到法院询问。法院告知他们,房子已被阿波用作借款抵押。这一答复如晴天霹雳,让老高等人慌了手脚。他们试图联系阿波夫妇,却音讯全无。3户购房人商定先到法院对该房产进行确权,确认他们与阿波之间的购房合同有效。但法院认为该购房合同不能对抗白有的抵押权。
随后,老高等人又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阿波通过伪造证件骗取的房屋所有权证。法院审理认为,白有是善意第三人,撤销对其不公正,故仅判决确认办证行为违法,不予撤销。
该房产经一拍、二拍,因有人居住,最终无人购买。2018年,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白有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该案被立案恢复执行。经协商,法院作出恢复执行裁定书,该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白有抵偿债务。白有要求老高等3户人家搬出,遭到拒绝。经申请,法院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为由将3位户主司法拘留。随后3户人家多次上访。
检察监督“三线并进”
揭穿骗局纠错误
2024年年初,走投无路的老高等人和权益无法实现的白有,先后向新野县检察院求助。该院受理案件后成立专案组,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
承办检察官在初步审阅材料后意识到,此案并非普通的民事或行政纠纷,而是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法律关系的交叉。专案组确立了“三线并进”的调查方案。
民事检察官对3户购房人的购房事实进行了审查,核实了老高等人最早的购房凭证,确认了他们的购房事实在阿波伪造证件骗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前。
行政检察官前往自然资源局,调取了2014年办理案涉房屋所有权证的全部档案材料,经仔细核查和专业比对,确认档案中存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系伪造。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原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时,未能依法对上述关键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有效查验,也未对房屋的实地建造情况、可能存在的权属争议履行必要的实地查看等调查职责。
刑事检察官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询问相关人员、比对书证材料,发现阿波等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的事实清晰,且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骗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夸大评估价值,设骗局获取85万元,涉嫌诈骗犯罪。
针对不同环节的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履职优势,打出精准监督的“组合拳”。
新野县检察院将阿波夫妇的犯罪线索,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在引导侦查的同时,持续跟踪案件进展。2024年12月,阿波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责令退赔白有85万元;明花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阿波共同承担债务。
新野县检察院认为,原房管局在登记审核时存在明显过错,而原审法院在行政案件中仅判决确认违法却不撤销证件,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今年3月,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时指出:善意取得的抵押权不能阻却撤销房屋所有权登记,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2025年11月,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行政判决、原房屋所有权登记。
在阿波的借贷被认定为诈骗后,原有的民事执行基础已经不存在。今年8月,新野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撤销原执行裁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撤销了原执行裁定。
“心里的这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得知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被法院采纳,案件迎来转机后,老高激动地表示,要不是检察院主持公道,多年血汗钱买来的房子可能就真的没有了。
白有也对此结果表示认可:“虽然过程很曲折,但检察院把事情查清楚了,也给我指出了正确的维权路子。我将起诉评估公司和自然资源部门,相信法律最终会给我一个公平的结果。”
这起困扰多方当事人十年,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领域的复杂纠纷,最终得到了实质性化解。老高等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房屋所有权登记错误问题被纠正,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无家可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