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激活管理效能,优化流程与协同
针对“重办案轻管理”问题,树立“强管理”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三个结构比”为抓手,调整工作重点,优化检察履职方向。对案件受理实行“双审查”,刑检部门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做实“派驻+会商”,针对案件存在证据体系薄弱等问题提前沟通引导,案管部门强化案件受理审查,严把案件受理入口,确保案件“不带病”进入检察环节。着力破除部门壁垒,建立检察长宏观管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案管部门专门管理、综合部门协同管理、全员参与的监督机制,为实现案件流转全流程追溯与监督。
三、深化数字赋能,提升管理智能化水平
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拓宽案件线索发现渠道,累计应用法律监督模型16个,覆盖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领域,其中运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类案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方式规范司法办案,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权益。采用“人工+智能”案卡核查机制,充分利用好“数检通”和“数据巡逻车”,对数据进行智能校验和人工复核,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四、内外监督结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定期按要求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以评带学,2024年以来共评查案件145件,重点覆盖刑事、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案件。针对重点案件,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并组织检察人员进行跟庭评议,提升公诉人出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组织公开听证11次,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拓宽网上查询、“点对点”推送等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