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9日至11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18日,县委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我院党组坚持把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准施策,截止集中整改期结束,已完成整改工作。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的意见,我院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2025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反馈意见以来,院党组召开会议7次,安排“第一议题”12项;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5次,安排“第一议题”13项;二是各党支部制定了《2025年度学习计划》,紧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
(二)针对“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仍有不足”的“民事检察层次不深不透”意见,我院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从法院调取2024年已结民事执行案件台账,随机抽查部分案件进行审查;二是从法院民事案件台账调取2024年已结民事案件并开展了排查。
(三)针对“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仍有不足”的“公益诉讼检察理念不精不细”意见,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从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调取相关数据进行梳理分析研判;二是学习其他地区“益心为公”的先进经验,提高志愿者参与度。
(四)针对“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仍有不足”的“刑事检察工作不优不强”意见,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办案部门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技术性证据审查培训”“刑事检察实务讲堂”等培训及讲座,对疑难复杂案件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委会;二是对符合法定情形的案件,依法做出不捕、不诉决定,最大限度缓和社会矛盾;三是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所发出的监督通知和纠正违法通知采纳率为100%;四是依法适用简案和速裁程序,提高诉讼效率。
(五)针对“落实学习教育有关要求不够到位”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党总支、各支部按照2025年度学习计划,对上级要求的相关内容开展了全员学习,并做好档案收集;二是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学习研讨交流材料进行系统地归纳整理,做到完整、齐备。
(六)针对“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有差距”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印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解读、民族团结知识问答、《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宣传册,摆放在接待服务窗口,向来院办事的群众赠阅;二是在“武川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信息10余次;三是检察人员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共10次。
(七)针对“党组会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上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提升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和表决的能力素能;二是组织开展了会议纪要规范写作与高效记录技巧培训;三是院党组组织修订了《中共武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化。
(八)针对“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创新性不足”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在2025年全县两会中联络与检察工作相关领域的代表委员分别对未成年人检察、公开听证、妇女权益保护等检察工作进行点评;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评审观摩,并对检察人员的出庭情况进行了评议。
(九)针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院党组将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中,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已安排3次集体学习;二是2025年度院党组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三是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武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现已印发执行;四是组织召开了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五是加强了检察宣传阵地建设,强化“武川检察”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和检察门户网站等管理和运营,创作更多“接地气”的检察宣传作品。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廉政谈话不经常不深入”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2024年12月进行了廉政谈话全覆盖,谈话内容做到和本人工作紧密结合;二是加强了廉洁教育,提高廉洁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加强了组织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管理监督;四是进行经常性谈话、丰富谈话的内容,使每位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廉洁从政观念,做到警钟长鸣;五是把开展廉政谈话情况纳入了评优评先考核的内容。
(二)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触及不深”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2025年全年计划安排举办警示教育不少于5次,并到实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现已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二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三是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
(三)针对“三务公开不够规范”的“三务公开便民服务不全面,主动性差,公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我院在办公楼门厅大屏实时向来院办事的群众公布落实“三个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针对“三务公开不够规范”的“三务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对主动公开的法律文书,严格进行五级审批制度,文书从制发、审批、部门审核、案管审核、分管审核,全部审核通过之后,进行公开;二是严格执行检务公开实施细则,法律文书经过审核后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及时导入12309检察管理平台,根据相关人员的申请,经过审核后公开。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到位”的意见,我院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建立了退休党员流动台账和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了退休党员微信群,随时推送学习内容和方便大家沟通、反馈生活中的困难等。
(二)针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我院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各支部制定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组织生活会会前增加了民主评议党员、“三个规定”内容方面的学习;二是党组织书记对所属党组织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三)针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形式化”问题,我院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支部委员之间、支委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均一对一、面对面开展了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既谈了工作、也谈了思想,既谈了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谈透问题、达成共识,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二是党支部书记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实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
(四)针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次数开展”问题,我院修改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责任制度》,并严格落实。
(五)针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我院基层党组织一是在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体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为党员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提供准确依据;二是2025年度增加了多种学习形式,提高了党员的参与度与积极性。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巡察结束后,我院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理清工作思路,压实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反馈问题真正落实落细;二是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和台账,压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三是推动巡察整改监督贯通融合,统筹各部门落实监督整改责任,紧盯反馈问题逐项整改、对账销号,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走深走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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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10日